資料圖:陝西省國土廳原廳長王登記
  就豪車保有量而言,陝北多少褪去了些革命老區的固有色彩,蓋因地下“黑金”——煤炭源源不斷地被開采和交易。地上大排量的SUV豪車互相競逐,如影隨形的還有底盤上附著的黑色煤漬。
  因軒轅黃帝陵寢所在,位於陝北的黃陵縣由此得名。1954年11月,王登記出生於黃陵店頭鎮,此後其仕途的終結始終繞不過黃陵。
  一個月前,2014年10月28日,陝西省國土廳原廳長王登記因涉嫌受賄,接受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省十二屆人大代表資格亦被終止。
  從2001年至2013年,王登記歷任榆林市長、省國土廳廳長,可謂執掌能源大省經濟命脈的要員。儘管離任榆林已逾八年,他在當地的口碑仍充滿爭議,贊譽者稱其“可對咱們榆林做了大貢獻”。當地一位媒體人仍記得其調任前的一番演講,以之為“能吏”;不滿者如當年被徵地的榆林市榆陽區三岔灣村村民。“調了那麼多警察來,手段真狠。”他們記憶猶新。
  官與民的關係,常因城市的拆建邏輯而難以紓解;官與商的關係,在個別審批項目中,則無時無刻不顯露其密切而又危險的一面。
  在王登記落馬之前,與其過往甚密的商人——董江元,在今年國慶期間已被帶走。董江元是王登記的店頭鎮同鄉,為北京事通恆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下稱“事通恆運”)原董事長,還是陝西榆林靖邊縣紅墩界煤礦私有化的受益方。
  不止於董,《財經》記者證實,與王登記同有鄉誼之情的陝西南海礦業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南海建設”)董事長侯新民,已處於失聯狀態。
  王登記被抓,不亞於陝西官場的一場地震,且更像一個前震。
  廳長其人
  曾主政陝西煤海多年,後又調至能源審批中樞國土廳擔任廳長,王登記的仕途不僅與能源難以割捨,而且似有暗合——2006年他履新廳長之際,恰逢煤價急速上漲之時;2013年他卸任時,又值煤價大幅下挫。
  卸任廳長之職時王登記為59歲,實際上並未到退休年齡,卻提前抽身宦海,僅任陝西省政府參事。一年後的2014年10月28日,他再次回到公眾視野時,已是落馬之身。
  接近陝西省政府的人士透露,9月28日前一個禮拜左右,中央紀委找王登記談過話。“今年四五月份,王登記出來和朋友吃飯,還放風說自己沒問題。”
  不過,經歷了煤炭“黃金八年”的王登記,還是在耳順之年以難堪的姿勢謝幕。
  王登記一位初中同學告訴《財經》記者,在店頭中學初中畢業後,王登記就前去參軍了。“中學時很老實靦腆。後來變得很活道,每次開會學習期間,每個晚上他都出去找領導拉關係。”
  王登記任榆林市市長時的副手錶示,和他搭檔管理市政府班子期間,並未曾聽聞他有何個人問題。
  但是,即使已被立案調查,三岔灣村民依舊對王登記諱莫如深。
  三岔灣村位於榆林市南部,也屬於榆林經濟開發區。1999年經陝西省政府批准設立的榆林經濟開發區是以能源化工項目為主體的省級開發區,從當年就開始進行國有土地權回收工作。由於村民並不滿意每畝荒地500元的補償標準,矛盾開始激化,最後出現了時任市長王登記調集警察與村民對峙的情形。當時在場的一位神木人回憶,村民打出了一條橫幅,上書“打倒王登記,農民要種地”。
  事件中有村民被打傷。最後的結局是,三岔灣徵地照常完成,幾名所謂“帶頭”的村民因尋釁滋事罪而身陷囹圄。一位村民家屬雖然知道王登記已被抓,但“還是害怕”。
  在省城西安,一位熟悉他的人士稱,王登記愛玉,也收藏了很多玉,一塊玉在手馬上就知道好壞。“自然很多人投其所好,給他送玉。”
  此外,王登記行事“很老辣,任何經他手的批文都要在其他領導簽字後才肯簽字”。接近省委的一位人士透露。
  不僅如此,處事小心謹慎的他,看到“表哥”——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在網絡上被“人肉”走紅後,托人找到一家律所,想讓自己的照片在網絡中消失。一位接觸過此事的律師透露,由於後來發現此事在技術上實現難度非常大,遂不了了之。
  逾越規則
  2007年,西安地調中心在海則灘鄉、黃蒿界鄉、紅墩界鎮勘查出面積近700平方公里的煤礦。據國土部出讓礦業權評估項目基本信息表,同年7月25日,國土部批准事通恆運、陝西億華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北京聯眾博通科技中心三家公司以協議出讓的方式,獲得了紅墩界、海則灘、黃蒿界三塊煤礦資源的“詳查”探礦權,事通恆運獲得了勘查區面積為265平方公里的紅墩界煤礦,也是其中最大的一塊。
  這三塊煤礦私有化路徑一直伴隨爭議,其涉嫌違規之處已露冰山一角。
  首先是時間節點難以契合。按上述國土部出讓礦業權評估項目基本信息表,事通恆運等三家公司是在2005年5月和6月從陝西省國土廳獲得的詳查探礦權,亦即探礦權證的起始時間,但這比西安地調中心公佈新煤礦的時間早了兩年。
  另外,在《關於規範勘查許可證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5〕200號)中,有如下規定:煤炭勘查區塊面積大於30平方公里(含)的勘查項目,由國土資源部頒發勘查許可證,其餘授權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頒發勘查許可證。
  勘查許可證又稱探礦許可證,換而言之,陝西省國土廳在2005年就沒有權限再審批大型煤礦探礦權;而且,國土部則於2007年下發了《關於暫停受理煤炭探礦權申請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0號),從2007年始,國土部不再受理新設煤炭探礦權申請。此後,國土部在2009年和2011年先後兩次發文繼續暫停受理探礦權申請,直到2014年9月12日,國土部才決定不再暫停受理新設煤炭探礦權申請。
  也就是說,在煤礦被髮現的兩年前,三家公司就獲得了這些煤礦探礦權。但是,如果煤礦沒有被髮現,三家公司何以能拿到探礦權?再者,2007年煤礦被髮現時,三家公司已掣肘於國土部法規與備案需求,已無法獲得探礦權。那麼,其從陝西省國土廳獲得詳查探礦權的時間是否存在虛假?
  按照程序,上述三塊煤礦於2009年完成備案後,國土部通過公開方式委托評估機構進行探礦權評估,之後公司繳納探礦權出讓價款,最後該探礦權才能流入二級市場進行交易。
  2010年,經中寶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事通恆運繳納了紅墩界煤礦的詳查探礦權評估價款5.65億元。
  此年,煤礦易主。中國泛海控股集糰子公司泛海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78億元受讓了事通恆運90%股權。四年時間,粗略計算,董江元錄得超過14倍投資回報率。
  時任國土廳廳長的王登記被多位知情人士指為推動這一私有化進程的重要參與者。“這麼大的煤礦轉讓,如果沒有廳長點頭簽字,至少省廳這關就很難過去。”
  與侯新民,王登記則相識有年,關係密切。北京一位知情者透露,任榆林市長期間,王登記曾被紀檢部門發現家中有大量名牌煙酒,正愁脫身之時,侯新民伸手施救,出面說明煙酒為其暫時寄存,王登記由此免於獲責。事後他曾當著很多人的面,向侯鞠躬致謝。
  此後,通過王登記,侯新民認識了中央紀委第四監察室原主任魏健,繼而與中央政治局原常委、時任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之子周濱相識,之後,在陝西當地一樁官司上,獲得周永康批示。
  這樁官司指的是2010年12月12日,南海建設向陝西省高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依法判令原告與被告北京某投資公司簽訂的煤礦股份轉讓協議書無效。南海建設認為雙方簽訂的協議書違反了國家關於探礦權轉讓的禁止性規定,屬無效協議應予以解除。
  在合作之前,侯新民與上述投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互不相識。侯新民知道後者有煤礦投資管理經驗且有資金實力,趙某也看中了侯新民的強大人脈資源,也主動提出合作辦煤礦。2007年初,雙方協定,由侯新民負責跑關係申請煤礦探礦權和採礦權,趙某負責全部出資。
  2007年11月,南海建設順利辦下了探礦許可證,是該項目的探礦權人。2008年8月5日,雙方簽訂了具體的探礦權股份轉讓協議書,趙某公司占有70%股份,處於控股地位。
  不過,後來合作生異。侯新民與趙某前往陝西省國土廳詢問有關雙方探礦權轉讓有關程序和要求,被告知雙方所簽探礦權轉讓合同協議違反了《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規範探礦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200號)文件中的規定:“以協議方式取得探礦權的,五年內不得轉讓。特殊情況確需轉讓的,按協議出讓審批程序另行報批。”自此,侯新民認為雙方簽訂的轉讓協議書未經政府主管部門的任何審批、登記,屬於無效協議。雙方協商無果後,南海建設於2010年提起了訴訟。
  不過,在一位瞭解此事的律師看來,雙方早在2008年就簽訂了轉讓協議書,國土部的相關條文則是在2009年下發,不符合“法不溯及既往”原則。這位律師認為協議書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2012年,在案件審理期間,侯新民將趙某公司所持的70%股份作價近10億元轉讓他人。
  知情人士透露,陝西省高級法院判決前,周永康對此案件曾作出一紙批示。2012年12月,陝西省高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雙方協議“未生效,不再履行”,原告侯新民勝訴。
  由於被告不服判決,此案上訴至最高法院。今年10月13日,最高法院作出判決,認為該轉讓協議書“既涉及轉讓探礦權及股權的內容,也涉及雙方當事人對開發建設項目的具體投資比例、收益、風險及管理權益等合作內容。既有轉讓權益安排,也有共同合作開發建設煤礦的安排,並非單一的探礦權轉讓或者股權轉讓,原審判決判認定合同未生效不夠準確。並判決該股份轉讓協議書中涉及探礦權轉讓的約定未生效,其他內容發生法律效力。”
  在此之前,今年5月9日,魏健已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落馬。
  不公開的定價
  董江元、侯新民之外,今年11月上旬,陝西鴻瑞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陝西鴻瑞實業”)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王世春在賓館打麻將時被有關方面帶走。王世春之妻為黃陵人,和王登記有同鄉之誼。
  商洛人王世春在西安與榆林都頗有名氣,其社會職務包括陝西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商洛市第二屆人大代表、山陽縣第十七屆人大代表、陝西省工商聯副主席和西安市工商聯副主席等。
  自1991年創業伊始,陝西鴻瑞實業已成為集礦產、能源化工、房地產開發、白酒釀造、商貿、旅游、金融、文化傳播等為一體的多元化大型企業集團。陝西鴻瑞實業下轄神木縣惠寶煤業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5億元。2010年,王世春以貨幣出資8250萬元成為煤礦絕對控股股東。
  位於神木縣城西北55公里孫家岔鎮的惠寶煤礦交通便利。公開資料顯示,惠寶煤礦保有儲量為1.4億噸,可採儲量1億噸。
  按正常流程,採礦必須取得探礦權和採礦權。這位礦長介紹,“在預查、普查、詳查、勘探的煤炭勘查四個階段中,每一個階段的遞進,都意味著離挖到煤近了一步。”
  在已有探礦權的情況下,要想申請到採礦權,也就是探礦權轉為採礦權,需要兩個步驟:首先是做地質報告,經過普查、詳查或勘探取得相關成果併到國土部門備案,計算採礦權價款;其次是做可行性研究報告,諸如開發利用方案、環評等獲得發改委核准,再準備相關批覆到國土部門備案。無論是探礦權和採礦權,都可依法被轉讓,煤礦獲得採礦權後,已獲得的探礦權便自動喪失。
  陝西省國土廳一位辦事人員介紹,所謂“價款”,一般指的是採礦權價款,探礦權價款交的很少。至於採礦權價款,則根據煤礦可採儲量、礦層質量、易開采程度、交通運輸便利程度等諸多因素綜合決定。由於每個礦都不同,所以需要第三方機構來評估,再根據公式計算每噸煤需要繳納多少價款後乘以保有儲量。繳納的總價款則由中央和地方“二八分賬”。
  價款其實是煤礦投資者與煤礦資源所有者(國家)的利益博弈,在煤炭儲量和產出、成本固定的前提下,投資者利益幾何,完全取決於後者“拿走”的多寡。同時由於地方留存更多,央地之間的話語權並不平等。客觀來說,地方上可操作的空間更大。
  榆林市神木縣一位礦長稱,陝西省國土廳當年給惠寶煤礦評的價款非常低。在神木,一般煤礦是每噸3塊到4塊錢,惠寶每噸則要少1塊到2塊錢。
  這位礦長介紹,2012年陝西省政府發文,必須以保有儲量來計算價款,此前則是以可採儲量來計算。這其中,國土廳長的作用可謂關鍵:“請哪個機構、哪些專家來評估,每噸交多少,廳長的權力大得很。”
  不過,不像上市公司的財務審計報告必須公之於眾,由於絕大多數煤礦上繳的採礦權價款和相關的評估報告並不公開,公眾對其合理性與否無從得知,惠寶煤礦的價款幾何亦未得到確證。
  不僅如此,惠寶煤礦其實是異地單井置換得來,其前身東興煤礦儲量只有500多萬噸。中國電力網的一則新聞也證實了這一置換。“2012年7月28日下午6時,3639流寶I線、3645流寶II線帶電運行,神木縣惠寶煤業有限公司順利接入國家電網榆林市供電公司電網運行。惠寶煤礦位於神木縣孫家岔鎮喬家塔行政區,是神木中雞鎮李家畔東興煤礦井田置換後的資源整合礦井。”
  但是,在《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孫家岔鎮井田範圍內小煤礦煤炭資源整合方案的批覆》文件中,並無惠寶煤礦。上述神木礦長質疑,“所有要整合的煤礦必須要在這個整合文里,惠寶煤礦如何完成的置換過程,太蹊蹺了。”
  於此,陝西省國土廳讓《財經》記者前往咨詢神木縣礦管辦,後者則拒絕回應。
  記者李恩樹、張玉學對此文亦有貢獻
(原標題:國土廳長的套利空間)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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